用詞說明
附 條文說明
1 總則
1.0.1 為了防止和減少靜電傷害,保障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在石油化工設計中,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防靜電措施,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特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石油化工企業存在靜電危害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的靜電接地設計。
1.0.3 靜電接地是防止靜電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石油化工企業的防靜電設計,應由工藝、配管、設備、儲運、通風、電氣等專業相互配合,綜合考慮,并采取下列防止靜電危害措施:
1 改善工藝操作條件,在生產、儲運過程中應盡量避免大量產生靜電荷:
2 防止靜電積聚,設法提供靜電荷消散通道,保證足夠的消散時間,泄漏和導走靜電荷;
3 選擇適用于不同環境的靜電消除器械,對帶電體上積聚著的靜電荷進時行中和及消散;
4 屏蔽或分隔屏蔽帶靜電的物體,同時屏蔽體應可靠接地;
5 在設計工藝裝置或制作設備時,應盡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靜電放電的條件,如在容器內避免出現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導體等;
6 改善帶電體周圍環境條件,控制氣體中可燃物的濃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極限以外;
7 防止人體帶電。
1.0.4 靜電接地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地有關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65-83的有關規定。
2 名詞術語
2.0.1 工業靜電industrial static electricity
靜電是對觀測者處于相對靜止的電荷。由它所引起的磁場效應較之電場效應可以忽略不計。靜電可由物質的接觸與分離、靜電感應、介質極化和帶電微粒的附著等物理過程而產生。工業靜電是生產、儲運過程中在物料、裝置、人體、器材和構筑物上產生和積累起來的靜電。
2.0.2 帶電體electrified body
正負電荷數量不相等,對外界顯示電的特性的物體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