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 帶電區electrified area
帶電體上積聚靜電的部位。
2.0.4 物質靜電特征參數
1 體積電阻率volume resistivity
表征物體內導電性能的物理量。它是單位橫截面積、單位長度上材料的電阻值,其單位為歐[姆]·米(Ω·m)
2 表面電阻率surface resistivity
表征物體表面導電性能的物理量。它是正方形材料兩對邊間的電阻值,與物體厚度及正方形大小無關,其單位為歐[姆](Ω)。
3 電導率conductivity
表征材料導電性能的物理量。其與電場強度之乘積等于傳導電流密度,即σE=j。電導率的單位為西[門子]/米(S/m)。
2.0.5 靜電起電、積聚和消散
1 靜電起電electrostatic electrification
由于物體的接觸分離、靜電感應、介質極化和帶電微粒的附著等原因,使物體正負電荷失去平衡或電荷分布不均,而在宏觀上呈現帶電的過程。
2 靜電積聚electrostatic accumulation
由于某種起電因素使物體上靜電起電的速率超過靜電消散的速率而在其上呈現靜電荷的積累過程。
3 靜電泄漏electrostatic leakage
帶電體上的電荷通過帶電體自身或其他物體等途徑向大地傳導而使之部分或全部消失的過程。
4 靜電消散electrostatic dissipation[decay]
帶電體上的電荷由于靜電中和、靜電泄漏、靜電放電而使之部分或全部消失的過程。
5 靜電靜置時間time of repose;time of rest
在有靜電危險的場所進行生產時,由設備停止操作到物料(通常為液體)所帶靜電消散至安全值以下,允許進行下一步操作所需要的時間間隔。
6 電荷弛豫時間relaxation time of charge
帶電體上的電荷(或電位)消散(或下降)至其初始值的1/e時所需要的時間。
7 雜散電流stray current
任何不按指定的通路而流動的電流,這些非指定的通路可以是大地、與大地接觸的管線和其它金屬物體或構筑物。
2.0.6 靜電放電現象
1 靜電放電electrostatic discharge
當帶電體周圍的場強超過周圍介質的絕緣擊穿場強時,因介質產生電離而使帶電體上的電荷部分或全部消失的現象。
2 靜電放電能量electrostatic discharge energy
帶電體所形成的靜電場,通過靜電放電所釋放出來的總能量。
3 電暈放電corona discharge
發生在不均勻的、場強很高的電場中的輝光放電。電暈放電時,在電極周圍有微弱發光的電暈層。
4 刷形放電brush discharge
指發生于帶電量大的絕緣體與導體之間空氣介質中的一種放電形式。該放電形式放電通道不集中,呈分枝狀。
5 傳播型刷形放電brush discharge with propagation form
在高速起電場所及靜電非導體背面襯有接地導體的情況下,在靜電非導體上所發生的放電能量集中、引燃能力強,并帶有聲光特征的一種放電。
6 火花放電spark discharge
由于分隔兩電極間的空氣或其他電介質材料突然襲擊然被擊穿,使電流急劇上升,電壓急劇下降,引起帶有瞬間閃光、并有集中通道的短暫放電現象
7 尖端放電discharge at sharp point
在帶電導體曲率半徑很小處所發生的放電現象
2.0.7 材料
1 靜電導體static conductor
一種具有較低的電阻率,除非使它與地絕緣,否則其上難于積聚靜電荷的材料。
2 靜電非導體static non-conductor
一種具有很高的電阻率,因此能在其上積聚足夠數量的靜電荷而引起各種靜電現象的材料。
3 導靜電材料static conductive material
指金屬和碳等電導率大的材料,以及用其他方法(如在絕緣材料中摻入導電材料等)使物體具有導靜電性能的材料。
4 防靜電織物anti-static fabric
通過某種工藝方法,使纖維表面電阻率降低,從而形成或生產出的一種具有防止靜電積聚的織物。
2.0.8 靜電安全有災害預防
1 靜電安全electrostatic safety
指在生產過程有各種環境(系統)中,不發生由于靜電現象而導致人的傷害、設備損壞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和條件。
2 靜電故障electrostatic accident
由于某種靜電現象的作用,導致生產系統、設備、工藝過程、材料、產品等發生故障、損害(如生產率下降、產品質量不良,以致失效、破壞等)的現象或事件。
3 靜電災害electrostatic disaster
由于靜電放電而導致發生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危害、損害的現象或意外事件(如火災、爆炸、靜電電擊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二次事故等)。
4 靜電電擊electrostatic shock
由于帶電體向人體,或帶靜電的人體向接地的導體,以及人體相互間發生靜電放電,其所產生的瞬間沖擊電流通過人體而引起的病理生理效應。
5 二次事故secondary accident
由于靜電電擊使人體失去平衡,導致人員由高空墜落或觸及其他障礙物而引起的傷害;或造成已存在的火災、爆炸的后果進一步擴大等危害的現象或事件。
6 靜電危險場所area of electrostatic hazards
空間存在可由靜電引爆的爆炸性混合物,或對其進行直接加工、處理和操作等工藝作業場所的統稱。
2.0.9 靜電接地
1 靜電接地系統electrostatic earthing system
帶電體上的電荷向大地泄漏、消散的外界導出通道。
2 直接靜電接地direct static earthing
通過金屬導體使物體接地的一種接地方式。
3 間接靜電接地indirect static earthing
通過非金屬導電材料或防靜電材料以及防靜電制品使物體接地的一種接地方式。
4 連接connection
將彼此間沒有良好導電通路的物體進行導電性連接,使相互間大體上處于相同電位的措施。
5 靜電接地的電阻分類
a靜電泄漏電阻leakage resistance of static electricity
物體在不帶電的情況下,物體的被測點對大地的總電阻。
b靜電接地電阻earthing resistance of static electricity
指靜電接地系統的對地電阻。
直接靜電接地電阻為接地體或自然接地體的對地電阻和接地線電阻的總和。間接靜電接地電阻為被接地物體的接地極與大地之間的總電阻,主要由導電、防靜電材料或防靜電制品的電阻決定。
3 一般規定
3.1 靜電接地的范圍
3.1.1 在生產加工、儲運過程中,設備、管道、操作工具及人體等,有可能產生和積聚靜電而造成靜電危害時,應采取靜電接地措施。
3.1.2 在進行靜電接地時,必須注意下列部位的接地:
1 裝在設備內部而通常從外部不能進行檢查的導體;
2 裝在絕緣物體上的金屬部件;
3 與絕緣物體同時使用的導體;
4 被涂料或粉體絕緣的導體;
5 容易腐蝕而造成接觸不良的導體;
6 在液面上懸浮的導體。
3.1.3 各種靜電消除器的接地端,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接地。
3.1.4 在下列情況下,可不采取專有的靜電接地措施(計算機、電子儀器等除外):
1 當金屬導體已與防雷、電氣保護、防雜散電流、電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統有電氣連接時;
2 當埋入地下的金屬構造物、金屬配管、構筑物的鋼筋等金屬導體間有緊密的機械連接,并在任何情況下金屬接觸面間有足夠的靜電導通性時;
3 當金屬管段已作陰極保護時。
3.2 靜電接地方式
3.2.1 需要進行靜電接地的物體,應根據物體的類型采取下列靜電接地方式:
1 靜電導體應采用金屬導體進行直接靜電接地。
2 人體與移動式設備應采用非金屬導電材料或防靜電材料以及防靜電制品進行間接靜電接地。
3 靜電非導體除應間接靜電接地外,尚應配合其它的防靜電措施。
3.3 靜電接地系統的接地電阻
3.3.1 靜電接地系統靜電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6Ω。專設的靜電接地體的對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Ω,在山區等土壤電阻率較高的地區,其對地電阻值也不應大于1000Ω。
3.3.2 當其它接地裝置兼作靜電接地時,其接地電阻值應根據該接地裝置的要求確定。
3.4 靜電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3.4.1 應在設備、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設置專有的接地連接端子,作為靜電接地的連接點。
3.4.2 接地連接端子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易受到外力損傷;
2 便于檢查維修;
3 便于與接地干線相連;
4 不妨礙操作;
5 盡量避開容易積聚可燃混合物以及容易銹蝕的地點。
3.4.3 靜電接地端子有下列幾種:
1 設備、管道外殼(包括設備支座、耳座)上預留出的裸露金屬表面。
2 設備、管道的金屬螺栓連接部位。
3 接地端子排板。
4 專用的金屬接地板。
3.4.4 專用金屬接地板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屬接地板可焊(或緊固)于設備、管道的金屬外殼或支座上。
2 金屬接地板的材質,應與設備、管道的金屬外殼材質相同。
3 金屬接地板的截面不宜小于50×10(mm),最小有效長度對小型設備宜為60mm,大型設備宜為110mm。如設備有保溫層,該板應伸出保溫層外。
接地用螺栓規格不應小于M10。
4 當選用鋼筋混凝土基礎作靜電接地體時,應選擇適當部位預埋200×200×6(mm)鋼板,在鋼板上再焊專用的金屬接地板。預埋鋼板的錨筋應與基礎主鋼筋(或通過一段鋼筋)相焊接。
3.5 靜電接地支線和連接線
3.5.1 靜電接地支線和連接線,應采用具有足夠機械強度、耐腐蝕和不易斷線的多股金屬線或金屬體,規格按表3.5.1選用。
表3.5.1 靜電接地支線、連接線的最小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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