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1 總則
2 名詞術語
3 一般規定
3.1 靜電接地的范圍
3.2 靜電接地方式
3.3 靜電接地系統的接地電阻
3.4 靜電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3.5 靜電接地支線和連接線
3.6 靜電接地干線和接地體
4 具體規定
4.1 固定設備
4.2 儲罐
4.3 管道系統
4.4 鐵路棧臺與罐車
4.5 汽車站臺與罐車
4.6 碼頭
4.7 粉體加工與儲運設備
4.8 氣體與蒸汽的噴出設備
4.10 人體靜電接地
附錄A 靜電接地的檢測方法
1 總則
1.0.3 本條強調指出了靜電接地僅是防止靜電危害的措施之一,靜電接地對靜電導體(特別是金屬)上的自由靜電荷能起到很好的導流作用,而對于一部分靜電非導體上的自由電荷,則需要經過一定的靜置時間,才能導入大地。那種認為只要將設備接地,就沒有靜電危害了的說法是不全面的,必須澄清這一概念。
靜電接地系統是給從帶電體泄漏出來的靜電荷,提供一條導入大地的通道,如果沒有其它條件相配合,它只能導走金屬體上的自由電荷。
石油化工企業近些年所發生的靜電事故,分析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它不是單一的、孤立的一種因素。因此作好防靜電設計,必須相關專業密切配合。
避免靜電的大量產生,通常采取下列措施:1)根據靜電起電的規律,對接觸起電的有關物料,盡量選用在帶電序列中位置較鄰近的,或對產生正負電荷的物料加以適當組合,達到起電最小的目的;2)在生產工藝的設計上,對有關物料盡量做到接觸面積、壓力較小,接觸次數較少,運動和分離速度較慢以及減小處理規模等。
做好帶電物體的靜電接地,并采取增泄措施。通常的做法有:1)對由于摩擦而能持續產生靜電的部位、大量儲存帶電體的容器和移動式裝置等,盡量使用金屬材料制作,如需要涂漆,選擇漆的電阻率應小于帶電體的電阻率;2)對不能使用金屬材料的部位,盡量選用材質均勻、導電性能好的橡膠、樹脂、纖維或塑料等制作;3)在工藝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設置調溫調濕設備,保證相對濕度不低于50%~65%,或定期向地面灑水;4)對于高帶電的物料,在接近排放口前的適當位置裝設靜電緩和器;5)在某些物料中,添加少量適宜的防靜電添加劑,以降低其電阻率。